《郑州高新区中原基金小镇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30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基金入豫”、郑州市委市政府“基金入郑”的重大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天使风投创投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河南省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新材料、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7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6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打造创投集聚高地,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的科技创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郑州高新区中原基金小镇管理办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以政府引导、面向市场、服务企业为导向,以优化政府引导资金供给和国有经济布局为抓手,以打造天使风投创投机构集聚载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路径,以健全相关政策体系为保障,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

三、目的意义

(一)实现基金入郑目标

股权投资基金是创新创业的“阳光雨露”,是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的关键环节。“基金入郑”是河南省“基金入豫”顶层架构下,郑州作为省会城市率先展开的典型新场景。中原基金小镇集中布局打造基金创投集聚区,未来将集聚以股权投资为基础的各类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所投未上市科创企业,将形成规模效应、集聚效应,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二)助力本土企业成长

中原基金小镇预计招引90%为外省基金,有助于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中原基金小镇可为入驻的各类基金管理机构提供覆盖“募投管退”的全方位综合支持服务,将为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形成创新活动、资本市场良性循环,更好地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基金未来可托管在郑州本地银行,新增了郑州属地银行总体存款规模,同步带动银行贷款规模,助力本土企业发展。

(三)实现基金产业链延伸招商

高新区将与基金小镇合作搭建“基金+产业”的投行型政府招商模式,整合优质专业团队积累的基金数据及基金所投项目数据,用数据客观呈现优秀管理人和优质项目,从而实现让政府母基金能够精准匹配优质子基金管理人,同时通过平台大量基金投资数据梳理分类产业,研判项目风险,对适合高新区、郑州市产业结构的优质项目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招引。

(四)搭建基金风险监管平台,强化监管力度

借鉴先进地区零风险规模化运作的经验和监管模式,高新区计划搭建中原基金小镇基金风险监管平台,力争中原基金小镇长期持续零风险运营,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保障基金集聚发展和规范运营。

四、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适用范围、支持政策、兑现程序、监督与责任、附则 6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说明了政策的出台背景及建设目的。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明确了政策的支持对象。

第三部分为具体支持措施。对政策支持对象的主体资质、区域发展支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对高新区企业孵化、招商引资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第四部分对政策的具体执行相关部门和兑现周期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对入驻机构的业务和诚信等方面设置了负面清单,保障支持政策平稳运行。

第六部分对政策执行、有效期和解读单位等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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