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高新区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及郑州高新区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07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目的

为抢抓数算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依托郑州高新区全域算力网,以高效、绿色、低价、便捷的算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制定了《郑州高新区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及郑州高新区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算力十条措施及细则》)。2026年,结合人工智能行业前沿态势,基于产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对《算力十条措施及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二、政策制定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

2.《河南省支持重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豫政办〔2023〕38号)。

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算力券申请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数科〔2025〕166号)。

三、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修改内容

对《算力十条措施及细则》中十条措施作如下修改:

1.将第二条修改为:“支持对象。本措施所称的支持对象,为购买各类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民商事主体。支持对象申报当年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2.将第四条修改为:“对企业(含一人公司(OPC)、超级团队公司(STC))等用算主体使用算力的支持。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3.将第七条修改为:“对词元(Token)消耗的支持。符合条件的用算主体,使用智能体调用国内多模态大模型开展AIGC创作与生产,按模型调用费用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二)适用范围

支持对象:一是购买算力供给方提供的各类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民商事主体。二是支持对象申报当年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同时,算力供给方的资产投资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和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人员,无失信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不得与用算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排除情形:与算力供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将购买的算力用于违法活动的单位,以及已享受高新区其他同类别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支持规模与期限

资金总额:3年内累计发放不高于5000万元的算力补贴,如累计申请超过限额,按交易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兑付,资金兑完即止。

政策时效:自文件印发之日(2025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四)支持政策

1.企业

对企业(含一人公司(OPC)、超级团队公司(STC))等用算主体使用算力的支持。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2.科研机构及高校

科研机构: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科研机构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

高校: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双一流”建设高校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200万元,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3.大模型企业专项支持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经备案的从事开发、训练或推理行业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企业,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4.词元(Token)消耗

对词元(Token)消耗的支持。符合条件的用算主体,使用智能体调用国内多模态大模型开展AIGC创作与生产,按模型调用费用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5.算力应用优秀项目奖励

对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用于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并入选国家数据局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视项目投资及应用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监督管理

禁止行为:严禁虚报材料、转让算力、套取补贴、违法使用等行为,违者将追回资金、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且三年内不得申报郑州高新区其他财政资金补贴。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机构处理。

政策衔接:与高新区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避免重复补贴。

四、常见问题解答

1.是否支持个人用户申请?

答:政策对一人公司(OPC)使用算力的给予支持。按购买算力资源、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结算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同一主体每年支持额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

2.《措施》中“就高不重复”的意思是什么?

答:当同一主体已享受郑州高新区其他同类别财政资金支持的政策时,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仅可享受补贴额度最高的一项政策,不得叠加或重复申领。但同一主体可同时享受省级、市级的算力补贴政策。

3.算力资源、产品及服务为什么仅限申报单位自身使用?

答:这一举措是为了确保补贴资金精准投向实际需求、防范套取财政资金风险,落实算力使用合规性、避免资源滥用或违法违规用途,维护算力市场秩序、避免扰乱正常供需关系,强化政策执行规范性与可追溯性,聚焦产业培育目标、推动算力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政策申报程序

算力补贴申报通过郑州高新区官网发布通知。关于申报时间、申报流程、具体要求等,请关注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zzgx.gov.cn/)。

六、联系方式

郑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部数据管理科

0371-67980090、0371-67980039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