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石佛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垂柳路河渠旁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经现场勘查核实,该处违法建设位于垂柳路河渠西侧正在建设的砖混违建,工作人员现场联系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拒不整改。工作人员按照违法建设“零增加”的要求,组织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于当日下午,圆满完成了此次整治任务。此次行动出动行政执法车2辆,执法队员10名,拆除砖混违法建筑1间,拆除面积50余平方米。
下一步,石佛办事处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于新增的违法建筑,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杜绝违法建筑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