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长期停业医疗机构的公示
经核查,下列医疗机构已停业,未向我部申请办理歇业或注销手续。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部决定依法注销下列医疗机构的《诊所备案凭证》,其原备案事项终止。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 | 注销机构名称 | 注销机构详细地址 | 类别 | 经营 性质 | 所有制形式 |
1 | 高新畅德堂 益圣诊所 | 高新区八面神5号商业房1号楼1-2层02号商铺 | 普通诊所 | 营利性 | 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