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财务、人事、后勤、档案管理、纪检监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疑难案件审查,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善各项法制制度,推进法治建设。
(三)市场秩序监管科: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四)质量管理科(计量标准和合格评定科):负责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计量、标准化和检验检测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五)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负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七)行政审批和服务科: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八)12315数智网格中心:牵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12315、12345、市长信箱、郑州市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等平台投诉举报件及上级转交办件的批转。
(九)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以及价格、广告、计量、标准化、认证管理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商标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营造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负责辖区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受理处理消费举报投诉,开展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负责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