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5-00122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通知书
  • 2025-05-07
  • 2025-05-07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河南数权数字信息科技研究院: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 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 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5 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 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

2. 能证明正常营业的证据材料,如纳税发票等。

 

联系人:常胜、王惠琴 联系电话: 67793868

联系地址: 郑州市科学大道 63 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05 月 07 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