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
2024年10月16日我局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空壳公司”进行核查和清理的转办函》、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建议书》和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空壳公司”治理相关《检察建议书》的工作要求,对河南清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涉案公司(名单附后)立案调查。现已案件调查终结,我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给予上述除“河南速拉商贸有限公司”之外的37家涉案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给予河南速拉商贸有限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因上述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河南清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38家涉案公司名单及辖区市场监管所地址、联系电话
备注:上述公司可以联系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