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评选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417号)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评选推荐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候选人的通知》(郑开管办〔2017〕140号)要求,我区将评选推荐4人作为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候选人,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非城镇户口来郑州市就业创业两年以上的新市民,均可作为评选对象(曾获得郑州市“十佳百优”外来务工青年、转移就业青年者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爱国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犯罪行为,党员无违纪行为;
(二)道德水平高。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业绩好。带动就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就业单位能够发挥主力军和带头人作用,在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勇于创业,创办的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三、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高新区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候选人评选推荐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候选人报送材料
1.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材料要求客观、详实,字数在1500字左右,有关获奖证书、奖状等复印件附后;就业个人由就业单位提供就业两年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创业个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创业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创业两年以上)。
3.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综合治理证明各1份。
五、报送时间
2017年11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及电子版报送高新区劳动管理办公室(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三楼3001室)。
联 系 人:徐勇 王耀宽
联系电话:67981776
邮 箱:laoguanban@163.com
六、评选步骤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在查阅事迹材料、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初定候选人名单,报领导小组综合研究确定4名候选人,11月15日前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
(二)11月16日—12月15日,市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初定人选名单,报市评委会综合研究确定最终评选人员;
(三)12月31日前,对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对有意愿来郑定居的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可在获奖后次年年底前办理户口迁郑手续。
附件:郑州新市民就业创业明星暨优秀新市民推荐审批表.doc
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