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15-00738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 公告
  • 2015-12-04
  • 2015-12-04
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已经郑开管文{20115}3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内容:郑州高新区城镇综合建设项目区域内(北至莲花街、东至须水河、南至枫香街、西至翠柏路)的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4招标范围:市政道路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含道路、桥梁、排水)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原件)。

以上两项中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工程建安费在3亿元以上的或总长度(各条道路合计)在5公里以上的城市道路。

3.5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

3.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之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并本人亲自到场),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业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3报名地点:郑州市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2402室。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4.5报名后投标人必须要通过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郑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860295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君益

电   话:0371-65335609

传   真:0371-63818113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