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照相的公告
作者:会计处 日期:2015-11-13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点击率: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进行现场照相的通知》要求,郑州考区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全面实施现场照相方式。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照片,5年不允许变更。请广大考生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