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242771X/2015-00116
  • 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计划生育,管理考核
  • 2015-10-19
  • 2015-10-19
  • 议案
  • 梧桐政〔2015〕33号
关于2015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七项工作目标:统计准确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避孕措施落实率、计划生育奖励落实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覆盖率的完成情况。

(二)过程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和经常性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确保工作目标完成的措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推进计划生育依法治理、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应对计划生育家庭老龄化、加强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等。

二、考核办法

(一)实施逐级考核 

办事处考核村(社区)。

办事处考核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于10月28日上报。

(二)平时监控

采取信息系统监测、督查暗访等形式,重点核查人口出生、避孕节育、数据质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等内容,督查基层落实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措施的情况,并将监控结果进行通报。

(1)督查暗访。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证件审核情况、便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暗访。

①工作指标调查。对群众应享受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及产后回访、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落实及免费情况、当年出生人口信息核实、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情况等工作指标进行评估。

②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主要征集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生育意愿和满意度。

(2)信息系统监测。对出生统计准确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等工作指标,采取信息系统数据监测、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监测。

①每季度抽取各村(社区)的当年出生人口信息,将出生分娩、防疫接种、公安入户、MIS数据库及二孩生育审批情况进行综合比对分析,数据信息不一致的,进一步核查,按照核查结果,计算各村(社区)出生统计准确率、符合政策生育率。

②每半年将公安入户、MIS数据库进行一次比对分析,综合评定各村(社区)的出生人口性别比。

③通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管理系统,核实年度参检人数,计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定期利用新婚信息,通过电话调查的方式,对参检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估。

④每季度对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各项指标进行监测。主要监测育龄妇女协查信息反馈率、流动人口避孕节育信息通报接收率、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信息通报接收率、避孕节育信息、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信息通报等指标。

(3)资料上报评估。各村(社区)不定期上报与本方案计分密切相关的、反映当地日常工作的文字、影像等资料,办事处对各村(社区)自报资料进行核查并结合平时监控数据情况进行认定。

3.年终考核。办事处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对村(社区)排名分类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范围

辖区区内六个村、五个社区。

四、考核时限

考核时限:2014年10月22日0时至2015年10月27日24时。

五、强化监督

落实“两个责任”,考核评估接受纪委的全程监督。

六、计分标准

各村(社区)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实行平时监控成绩占270分,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占530分。以实际得分情况进行汇总使用。各项工作指标总分列明在附表上,指标定义和数据来源参考《郑州市2015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相关规定,由办事处计生办解释。

具体考核规定

(一)工作目标考核规定

1、调查对象

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户口在本地,常住本地和外出未住本地的人;

(2)户口不在本地,但流入本地1个月以上的人;

(3)户口不在本地,准备在本地长期居住的人(含娶过来的媳妇或男到女家落户者,以及未报户口的出生婴儿)。

2、登记对象

(1)常住人口

①以抽中社区为样本点,入户调查登记50名已婚育龄妇女,其他人员10名。

②整建制拆迁的办事处,调查组可从被查样本点MIS库中连续抽取60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见面,通过询问已婚育龄妇女后,如实填写相关表格。

(2)流入人口:以抽中各村(社区)为样本点,在样本点调查登记40名流入人口,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0人,其它人员10人。凡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要求的,以实际数量进行登记。

3、样本点确定

样本点由被查村(社区)调查当天抽取,

4、调查组分工

调查组长:调查组长由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调查的组织协调、调查质量把关、调查员分工、调查表格保管、调查样本点的抽取、调查资料上交。

调查员:对其分工的调查表质量负责。

5、资料提供

进入样本点后,由调查组调查员告知被查方在1小时内提供所有计划生育相关资料。凡超过1小时提供的资料,调查组不予认可。

6、调查方式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员应按方案规定的内容开展调查工作,不得擅自增减调查内容,不得诱导、威逼调查对象。调查采取入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不得设集中调查登记点;严禁不经询问只凭个人经验填写调查表或照抄档案、资料的做法。

 

7、信息来源

调查时,询问已婚育龄妇女情况,应由本人回答;本人外出的,可找知情人询问;找不到知情人或知情人拒绝回答的,调查员可结合调查走访情况和台帐资料将有关信息填写到调查登记表上,并在备注栏注明。对于调查时限内有生育行为或收养行为的对象,要进行重点调查。对群众现场举报或反映的生育对象,要尽可能见到孩子及其父母,未见到的,经走访调查核实后,将情况如实上表。

8、审核表格

调查小组要认真审核调查表格,做到无空项、缺项、漏项、错项。调查小组的两名调查员要在确认后的调查表上签名交调查组长。调查组长要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无误后,将调查表密封签字后,交由办事处统一保管。

9、信息保密

调查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同其他人员讨论或交流调查情况,不得将调查表交给他人保管,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反馈调查情况。 

    (二)过程指标考核规定

 由调查组根据现场查看、核对资料、沟通交流同时结合各村(社区)平常工作效果统筹考核。

(1)调查登记表

调查登记表共计6张:

    *表一《常住、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情况调查登记表》

    *表二《流入人口服务管理情况调查登记表》

    *表三《样本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1》

    *表四《样本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2》

    *表五《样本点过程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表六《样本点提供资料一览表》

(2)填表说明

    ①所有调查表的填写,不得缺项、漏项。调查表中涉及到代码的,一律按代码填写或在相应的代码上打“√”。无代码的,要填写相应的文字或数字。凡因被查方不提供资料而导致无法填写的项目,请用文字注明。

    ‚流出到泛长三角区域、环渤海区域(即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浙江省、上海市)和福建省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康检不少于2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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