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242771X/2015-00107
  • 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老年人体育工作
  • 2015-07-09
  • 2015-07-09
  • 意见
  • 梧桐政〔2015〕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为推动我辖区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郑开管办〔2014〕43号),发挥体育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3年年底,高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接近4万,占到全市总人口的10%,并且每年以3.3%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全区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5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近年来我区进一步加大了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减轻社会负担、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作出了积极贡献。各级党委、政府和老年体育工作者,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把老年体育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拓宽思路,明确推进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发展方向

总体原则:党政主导,社会参与;任务引领,稳步推进;围绕中心,重在服务;立足实际,注重创新;目前管理,确保实效。

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积极推动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向行政村、社区延伸。二是进一步完善健身场地设施。把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与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同步规划,力争配合高新区完成2020年对全区所有社区和行政村配备便捷、实用的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三是进一步抓好健身活动。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质量,推动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网络化、科学化、常态化。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动员更多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五是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的前提下,通过加强体育部门内部联系以及与涉老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老年人体育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和服务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关心帮助老年人增进健康、丰富生活的桥梁和纽带,各行政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工作。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推动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在项目区本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到2020年,办事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实现全覆盖,不低于9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或具有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的相应机构。要采取专职、兼职和聘任的方法配好、配强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办事处老年人体育协会要推选现职领导或热心老年体育工作的离退休老领导担任主席,办事处负责人任执行主席,行政村、社区由村委会或居委会1名委员负责。确保在岗人数本级为6—8人,行政村(社区)至少1人,并从实际出发,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办公设备。要进一步落实市本级、各县(市)区、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老年体育工作“四纳入、一列入”(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纳入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四有四落实”(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活动,办公地点落实、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落实、指导评估落实)。

(二)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办事处将酌情向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将体育健身设施用地特别是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用地纳入城市、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行政村(社区)规划的用地指标体系。规划编制单位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老体育工程建设项目时,也将会充分考虑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特点,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需求。

要着力改善基层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条件,逐步建立完善办事处辖区内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及站点。重点完善公园、绿地、广场、游园等老年人服务设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计划,对现有活动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和扩建,增添休息坐凳、健身器材、娱乐场所,改善老年人活动场所面积狭小、功能不完善的问题。采取规划建绿、拆违造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园艰地面积和数量,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空间,增加休闲、游憩和体育健身设施。

 要围绕满足我辖区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办事处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公园、绿地建设改造等契机,配套建设1—2个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室外多功能健身活动中心;社区和农村的村级组织,要继续完善健身园和农村一场两台等体育设施。要确保各级健身设施中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设施不少于30%。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要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公共体育场馆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日凭证件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三)开展形式多校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按照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康、重在快乐的原则,注重体育与文化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开展好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生年充分利用春节、妇女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等节假日,引导广大老年人进行科学健身,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训练和比赛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宜老年人特点、小型多校的体育健身活动。我辖区老年体育协会每季度应组织单项老年健身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应组织一项不少于100人参与的健身活动1次。

(四)搞好老年人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每年举办各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健身器材管理员培训班不少于2次,培训人数不少于20人,努力扩大从事老年体育工作者队伍。到2020年,要建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稳定的、素质较高的老年健身“五员”骨干队伍,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权责统一,完善考评机制。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考评机制。详细制定老年体育工作考核标准和各项工作评分细则,严格考评纪律,每年定期组织指导、评估、考证,使考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促进老年体育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保障经费支持,鼓励社会捐赠。财政部门要将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支出,预算支出与老年人口递增、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办事处3—6万元,行政村(社区)不低于2万元。鼓励企业赞助、社会捐赠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三)重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设老年人科学健身公益专题或栏目,开办老年人科学健身公益专题或栏目,开办老年人科学健身讲堂,加大对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宣传力度,引导、动员更多的老年人自觉参与到体育健身活动中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坚持先进引领、典型带动,在老年体育工作各个领域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营造尊老助老、崇尚健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服务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办事处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行政村(社区)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涉老部门及财政、人事、规划、土地、城建、税务、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合作,尽职尽责,切实形成关心和积极支持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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