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242771X/2015-00073
  • 高新区梧桐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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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0-26
  • 2015-10-26
  • 通知
  • 梧桐党〔2015〕72号
关于全面推行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办事处和社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全面推行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开办〔2015〕18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决定在我办全面推行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办事处党组织、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整合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充分利用区域内各种资源,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等形式,推动党建工作从封闭运行、自我服务向开放运行、共同服务转变,逐步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2015年年底,实现办事处“大工委”和全部社区“大党委”全覆盖,今后新建社区一律组建 “大党委”。

二、组织设置及职责

(一)组织设置。根据高新区实施方案要求,办事处“大工委”由办事处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书记1名,副书记1-3名,委员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设9-15名。书记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办事处党工委成员、办事处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等兼任。社区“大党委”由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设7-11名。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等兼任。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委员属于兼职,不占现有编制和职数,其任期同办事处、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备。

(二)主要职责。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基础设施资源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类基层党组织,策划并组织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推广运用“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该工作法在社区群众中的知晓率及在社会管理、党建工作、社区建设等居民群众关心的社区重大问题中的实际利用率;研究讨论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等事项,引导在职党员在居住地亮明身份、发挥作用。委员的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

2. 广泛征求和收集汇总本单位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参加协商议事会议,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 协助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4. 协助办事处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

5. 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运行机制

(一)协商议事机制。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协商议事(党建联席)会议,一般由办事处“大工委”书记、社区“大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或委托一名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办事处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完善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采取大事共议、要事共决、实事共办、急事共商的议事规则,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共同研究确定工作要点、实施项目、推进措施等,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共驻共建机制。按照“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原则,整合辖区各种资源,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明确办事处、社区和辖区各个单位的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及目标任务等,并联合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设岗定责、评星定级等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居民群众在办事处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双向沟通服务机制。办事处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辖区单位需求及对办事处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辖区单位也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办事处、社区的联系,每年至少1次。

(四)考核评议机制。将 “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情况、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党建目标考核和述职评议内容,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并以不同形式通报评议结果。每年底社区“大党委”要向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建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对于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不能按要求参加协商议事会议的委员应及时调整。同时,每年底由办事处、社区对驻区单位参与办事处“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共建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上报高新区人劳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辖区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区域化党建工作,把建立健全“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基础工程、书记工程来抓。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二)制定方案,稳步实施。各社区党组织根据方案要求,按照责任划分、成员选择办法、考核细则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报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各党组织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推选委员、建立运行规则等步骤环节,精心组织实施,稳妥有序进行,及时开展组建和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大工委”和“大党委”职责清晰、运转高效。

(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注重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建立和完善 “大工委”制和社区“大党委”制的组织体系、运行模式,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办事处、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完善网格党组织组建模式,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力量。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强化督导,检查验收。要实行报备制度,办事处大工委成立后及时报人劳局备案;社区大党委成立后,要及时报梧桐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备案。建立工作台账月报制度,并将工作照片、资料进行整理备案,采取痕迹化管理办法。社区“大党委”制工作台账每月20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在11月20日前组织对社区“大党委”建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将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今年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内容。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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