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郑州高新区新易成教育培训中心、郑州高新区艳婷艺术培训中心2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其他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将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上缴至区社会事业局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附: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
1、郑州高新区新易成教育培训中心 统一代码:52410172MJ004714XT
2、郑州高新区艳婷艺术培训中心 统一代码:52410101MJF752751Y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