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3-00267
  •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 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
  • 2023-09-14
  • 2023-09-14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高新区社会组织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决定对全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7-10月20日

二、抽查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抽查社会组织29家,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家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二)抽查方式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审计和书面检查审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审计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审计人员不得少于 2人,检查人员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检查审计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审计人员和被检查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在现场不能完成财务审计的,检查人员可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进行财务专项审计。抽查审计及整改工作结束后,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结果。

(三)抽查的内容。结合社会组织日常情况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办公设施及安全:有租房合同,有独立办公室,有办公桌、椅、电脑等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消防演练及器材配备情况等

2.人员管理:有专职人员名册、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考勤、工资表、会员名册、会员档案,会员符合有关规定,无违规兼职

3.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营实体符合规定,管理规范;

4.制度建设:章程符合规定,有会员管理制度、账务管理、会费管理、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议、监事会议等制度,有会员大会、理事会、办公室或秘书处等职责

5.信息公开:单位有门牌标示,登记证悬挂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会费标准或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公示;

6.财务管理:2022年财务报表、账簿、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凭证整理规范,签字报销完整,帐目规范,收入支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检查是否向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机构财产,是否存在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私分、挪用机构财产的情况;

7.理事会:有理事会名单,按章程及有关规定召开,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记录规范;

8.监事会:按章程规定召开,有记录、记录规范,按规定履行有关监督职责;

9.党建工作:有会议记录(党日活动、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按党章规定时限召开),有活动计划等:

10.活动开展:按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评比、表彰、达标、研讨会、论坛符合规定,无收费;

11.收费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收费标准由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通过,档次不超过4级,开具有会费票据,无强制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情形;

 12.其他:政会脱钩情况、无违规集资融资、违法开展宗教活动及利用黑恶势力进行欺行霸市,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违法情形是否与非法社会组织或非法单位关联、勾连或为其非法活动提供便利;是否与非法社会组织或单位联合举办活动,是否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或单位举办的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应当配合抽查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对抽查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被抽查的单位。表扬好的方面,指出存在问题对能当场改正的要求立即改正,对一时改正不了的,要限时上报整改方案。整改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社会组织抽查结果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信用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具体抽查人员、被抽查单位、日程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姗姗 于红涛  联系电话: 0371-61516929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3年9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