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范围
凡2021年6月30日前,在郑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安排
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2年5月31日前提交年检材料。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加盖印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必须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参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见附件2)。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民办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医疗机构,提交经2021年度年审后的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四、要求
(一)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认真属实填写年检材料,主动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逾期拒不年检或年检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虚假填写行为的,将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
(二)应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请自行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填写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地址:高新区西四环312号。电话:0371-86555153)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