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郑州森鹏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电子及车联网平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汽车电子及车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竹路以东、须水河西路以南 | 郑州森鹏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4272.6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生产车间、仓储及地下停车场等,主要生产数字座舱联动仪表台、数字配电模块及域控制器、车联网系统智能终端产品。
| 一、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焊接、涂覆固化及点胶等设备均密闭,顶部设抽风口,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共用1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同时各污染物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的指标要求。 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暂时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不涉及 |
二、听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