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大尺寸单晶金刚石合成技术研究-样品后处理环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新桥香精香料(郑州)有限公司烟用香精香料研发生产平台实验室建设项目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兰路与梧桐街交叉口东北角 | 新桥香精香料(郑州)有限公司 | 河南探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20万元,租用郑州城发高科发展有限公司600平方米厂房,建设烟用香精香料研发生产平台实验室建设项目。 | 一、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设备及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等废水均由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郑州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为化粪池+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 二、废气:实验室废气、危废间废气经管道收集至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污水处理站废气引入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固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未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