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郑州上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固定义齿、正畸矫治器和保持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郑州上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固定义齿、正畸矫治器和保持器项目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7号楼三层307号 | 郑州上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清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82.58平方米,建设年产11000颗定制式固定义齿、4000付定制式正畸矫治器和4000付定制式保持器生产线 | 一、废水:工艺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1)有机废气:模型打印、围蜡熔化、充胶聚合、包装工序设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6m排气筒DA001;(2)颗粒物:模型修整、上瓷、上釉、打磨抛光、焊接工序设集气罩或集气管,切削和喷砂工序均为密闭操作,颗粒物引入袋式除尘器+26m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不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