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郑州尼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郑州尼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 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荆科技园35号楼3楼、5楼 | 郑州尼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442m2建设实验室项目。设计开发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刺激剂,研究作物抗逆及化控的生理机制,先进剂型产品开发以及农药肥料等相关产品检测。 | 一、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和器皿清洗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中和+絮凝沉淀)处理,之后和其他废水一并排入紫荆科技园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试剂配置、样品前处理、试验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试剂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楼顶,经1套“干式酸雾过滤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28米)有组织排放。 三、固废:生活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厂家回收或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不涉及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联系电话:0371-67985728
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银兰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