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4-00017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24-01-04
  • 2024-01-0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zgx.gov.cn/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郑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科学大道63号

办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371-67980680  0371-67988315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互联网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1.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郑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371-67980680

通讯地址:科学大道63号

邮政编码:450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