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3-00034
  •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3-01-17
  • 2023-01-17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利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官方网站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做到行政审批受理情况、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全公开,共计公开114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批后公告)25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建筑类批后公告)59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市政类批后公告)7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预售前及预售后公示各16件;2022年我局在郑州市政务公开官方网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规划住建局保障性住房领域上共公开信息45件,其中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15件、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4件、选房或摇号公告11件、分配结果11件、办理配租配售公告2件、房源信息1件、办理配租配售公告1件。

2.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法制审核,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共50件,已全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1名同志为联络员,1名副书记为分管领导,按土地、规划、房管、建设四个方面的业务职责分别指定1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除参加管委会组织的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外,我局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官方网站、郑州市政务公开官方网站的要求,发布符合规定要求的政务和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二是针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时的经验不足,进行及时的总结,提出改进办法,研讨应对方案,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5.监督保障。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者搞半公开、假公开等现象发生,又杜绝了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造成失泄密事件。长期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1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49

1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4

0

0

0

4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需进一步细化深化,信息公开人员专业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审核工作,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权威。

2.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学习。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培训,扩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范围,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度我局共向申请人出具收费通知书1份,缴费期满均未收到申请人缴费,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相关申请。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