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1-00113
  •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 公报公示
  • 2021-02-05
  • 2021-02-05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力度,做好舆情回应、提升公众参与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文件,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修改完善涉及我局的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等七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专人负责目录编制、填报工作,2020年度共录入事项195项,确保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准确、有效、及时。利用政务平台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做到行政审批受理情况、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全公开,共计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批后公告)34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8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公示5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9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建筑类批后公告)64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市政类批后公告)29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信息预售前及预售后公示各90条。发布招标公告115条、中标公示99条,实现招投标全程公平、透明。

(二)加大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力度。我局在涉及土地供应、土地征收、公租房管理等民生领域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我局利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将本年度供应的4111亩土地划拨、挂牌、出让成交信息录入并上传至“中国市场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了2020年报批的8个批次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通过在预征收范围内实地张贴通知公告,对预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进行了公开公示。公租房管理从申请审核、供应管理、选房结果三方面实施公开公示制度,辖区内公租房项目均从立项信息、开工项目清单、基本建成项目清单、竣工项目清单、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公开。2020年住房保障中心共公示公租房申请人员信息9次(共872人);2020年公租房共分配3次,《轮候供应方案》及分配结果均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三)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宣传作用。我局及时搜集研判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接到投诉案件包含市长热线、主任信箱、市长信箱、12328热线、人民网留言、舆情等2000多案件,均依法予以回复,实现工作流程化、规范化、效率化。收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局转办、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案件共计74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回复,有效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中涉诉案件1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我局开展各种宣传培训活动,宣传政策法规,回应自然资源、住房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进行深入交流。充分发挥“6.25土地宣传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的宣传契机,深入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障服务民生;开展公租房资格审核相关政策培训、开展防诈骗活动等,通过扩宽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渠道,充分保障好人民群众对民生事项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0

0

0

0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例如,在政策解读回应上不够及时;在政民互动交流上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下一步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土地征收、供应、住房保障方面的信息公开;积极促进信息发布手段多样化。

(二)加大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力度。积极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宣讲政策,及时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大政务公开学习力度。组织我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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