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5〕18号)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在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及时填补政策“空窗期”,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了《郑州高新区支持企业降本增效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
二、核心政策内容
(一)加力降低企业成本
包括四方面内容、十一条措施,其中,政策第三条从加大优质项目投资支持方面支持企业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政策第四、五、六条从研发投入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等方面降低研发创新成本;政策第七、八、九条从用人、用能、用地等方面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政策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从强化企业专业培训、优化企业帮扶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支持企业工会建设等方面降低获得服务成本。
(二)为推动经济稳步增长
包括四方面内容、七条措施。其中,政策第十四条从加强总部企业招引等方面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第十五、十六条从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培育创新型企业等方面培育壮大优质企业;政策第十七、十八、十九条从促进工业提质增效、激发服务业潜力、推动建筑业平稳发展等方面促进企业规模跃升;政策第二十条从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等方面稳步推进对外开放。
三、政策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
四、政策实施机制
(一)政策兑现机制
及时发布各政策条款申报通知,明确各政策条款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压缩内部审核环节,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责任分工机制
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组织人事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批服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从政策解读到资金拨付全链条协同,形成跨部门政策落实闭环,确保协作高效、监管到位。
五、施行时间与效力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多项条款或高新区其他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本政策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