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19-00139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责任清单
  • 2019-02-14
  • 2019-02-14
政策解读:《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需在郑州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促进高新区的赋权工作顺利进行,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高新区管委会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需在郑州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公布需在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目的意义

(一)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职能机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提供了依据。郑州高新区自成立以来,行政权力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支撑,基于委托的行政权力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尤其是现阶段高新区不得不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于法无据,长期处于“名不正言不顺”、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通过梳理并公布需在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既有利于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职能机构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也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各职能机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克服“庸政”“懒政”。

(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奠定了基础。权责清单的公布必将促进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必将会促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政府职权行使的绩效,参与到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中来,有助于更好地划清权力的边界,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三)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楚的指引。公布权责清单,就是告诉群众,什么事找哪个部门办,一清二楚。群众可以在网站上查询,也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办事更加便利。

二、制定《通知》的依据

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第九条、《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郑州高新区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郑办文〔2018〕4号)的有关要求,并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通知》。

三、《通知》的形成过程

鉴于高新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的管理权限和经济社会管理责任全覆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长期制约高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亟待解决。2017年8月,高新区管委会抽调专人成立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梳理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对郑州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中原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梳理,梳理工作以郑州市“五单一网”为依托,对郑州市级7000多项权责事项和中原区级7000多项权责事项进行逐条梳理,从中甄选出《需在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对权责事项的取舍主要依据两个原则:一是选择在高新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管理对象的区级职权事项,以确保合理配置行政资源,构建一个权责一致、简约精干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区域内经济社会的基本运行秩序。对于高新区无管理对象或管理对象少的职权事项,不再要求落实。二是选择与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有直接关系的关键性职权事项,落实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以确保高新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焕发体制机制活力。

2018年7月,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构建了新型的管理服务体系,对原有工作机构进行优化重构,将原有的36个内设机构缩减至10个。2018年10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正式获批公布,《暂行规定》对高新区的管理体制、权限范围、赋权路径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鉴于在改革中高新区的机构与人员变动较大,且《暂行规定》对管委会的权限等进行了明确,因此,管委会在原有权限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轮梳理工作,由管委会各职能机构组织专人对郑州市级权责事项和中原区级权责事项进行梳理,经过各职能机构的梳理,拟承接事项共计4982项,其中市级权限2496项,区级权限2486项。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有关事项进行的安排部署及附件《需在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授权和委托)。

(一)《通知》对权责事项的赋权方式、主要内容、承接落实以及动态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二)《需在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授权和委托)对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职能机构的权责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职能机构将根据公布的清单行使相应的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通知》的使用范围

《通知》使用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由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的区域。

 

解读机关: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解 读 人:李晓光

联系方式:67991815

 

              2019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