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实施行为,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保证工程质量,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145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22〕23号)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多次修改,形成了《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7章、31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代建制的概念、管理机构和代建制的适用条件,也明确了代建单位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
第二章项目管理,明确了全过程代建和建设实施代建两种代建方式;明确了各类项目的“项目单位”,即实施主体部门。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明确了管理机构、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职责分工。
第四章项目实施程序,明确了项目实施程序。
第五章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和代建管理费用标准。
第六章奖惩与监督。提出了在代建管理费标准基础上奖惩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施行年限。
三、适用范围
郑州高新区财政直接投资的、拟采用代建模式的建设项目。
四、标准
代建管理费率实行分段计算,超额累进递减。项目总概算在1000万元以下的,代建管理费费率按3%计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计取。
五、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
六、解读机关
郑州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七、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张明勋,6799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