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方案(2023 年-2025 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5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工作方案起草的背景及目的意义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一直以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省、市及高新区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强信心的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广大市场主体活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管委会政策研究中心会同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及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

二、为壮大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提升高新区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努力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纾困帮扶减负力度,实现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质量逐步提升,努力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生动局面。结合高新区工作实际,提出新增市场主体年、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总量、瞪羚(潜在)企业总量、独角兽(种子)企业总量、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数量等7项工作2023—2025年的具体任务目标。

三、工作方案起草的具体过程?

7月22日高新区管委会重点项目推进周例会上,市场监管局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会议要求政策研究中心会同市场监管局,按照会议议定事项对提质增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九条建议进行细化完善,形成工作方案。8月2日,向市场监管局、创新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规划住建局、人力资源局、高新区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区工作专班、科学城办事处、创新协同中心、各园区运营中心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工作方案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16日,再次向市场监管局、创新发展局、政务服务中心征求意见,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8月23日,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外网上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来函、来电反馈、来访反馈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围绕便利市场准入准营、积极推进“个转企”、做大做强“四上”企业、深入推进“规做精”、培育壮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推进“优上市”、营造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的发展环境等7个方面提出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等22条工作措施,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时间节点。

具体包括: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新增本地区“一件事”10项以上。充分发挥高新区“书记亲商助企服务热线”作用,形成“受理、登记、交办、反馈、提升”闭环机制。

2.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配合市政务办梳理“免证办”事项累计达到500项。

3.推广歇业备案制度。配备服务专员,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备案歇业即来即办,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4.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整合市场监管、国土规划、税务、社保等部门业务办理事项。

5.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及高新区相关政策,在字号延续、税费减免、社保缴纳、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便利或支持。

6.充分挖掘“四上”企业增量。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并于次年实现生产或销售规模增长的,按照市、区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7.支持新增规上企业稳定在库。加强规上临退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8.鼓励“四上”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成长性好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根据市、区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9.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入园发展,每年新入园“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70家。对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市、区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10.激发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活力。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

11.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建立不少于1000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力争库内企业1—2年内通过认定。

12.强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计划,完成辖区龙头企业认定及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推荐工作。

13.打造全链条上市培育体系。建立企业上市数据库,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标,梯度培育上市企业后备资源。

14.优化上市企业后续服务。依法依规为上市企业在项目用地、贷款融资、税收优惠、环境容量、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

15.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全链条企业孵化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孵化运营主体给予补贴。

16.创新金融政策支持。依托“中原基金小镇”建设,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17.完善助企服务平台。推进“产业大脑”平台全面试运营及正式上线工作,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开展“产业大脑”四期(工业互联网)建设。

18.优化企业服务环境。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和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承诺,提高政府诚信度和执行力。

19.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四项对接”活动,加大走访调研力度。

20.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21.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构建与税务、财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比对机制,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强化与各园区运营中心的工作联动。

22.及时扩大纳统范围。参照代管区域登记权限,积极协调上级将设区的市一级行使的股份公司登记权限下放。

五、为保障方案实施,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为保障政策措施有效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部门责任。按照“能出尽出”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与稳经济稳增长、“万人助万企”“三个一批”等结合起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政策落实。三是强化跟踪督促。对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规问责。四是做好宣传推广。大力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宣讲,让每个企业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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