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10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18号)文件精神,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稳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2022〕17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自2021年7月以来,我市受特大暴雨灾害和多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就业压力增加。为更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结合郑州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政策措施。

二、总体要求

根据今年以来我市总体就业形势,按照聚焦重点群体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思路,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加大转移就业力度、精准开展就业帮扶、提升就业服务质量、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优化创业服务模式、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等政策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情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努力稳定全市就业总体形势,确保全年就业创业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降、缓、返”政策,切实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

第二条: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22年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明确了申请贷款的最新条件和贴息政策,为广大创业者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第三条: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实施郑州市青年创新创业行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每年在郑州各类用人单位中推出20万个就业岗位。

第四条: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提高招用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

第五条:加大转移就业力度,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选树一批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第六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

第七条:通过评选优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服务质量提升。

第八条:着力建设零工市场,为劳动者和用工主体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有效的综合服务。

第九条:持续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创建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好“凤归中原”创业大赛,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第十条: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

第十一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切实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更好就业。

四、涉及范围

(一)涉及部门:郑州市人社、财政、金融、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领域部门。

(二)涉及对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五、较上级政策突破点

1.提出对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国家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省财政补助外,贴息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分担,其中国家贴息政策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地方贴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鼓励用人单位更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创新创业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22〕18号)及其实施细则,享受资金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各项措施顺利实施,将加大“稳就业”工作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统筹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七、其他说明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按上级政策执行。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