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21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开管〔2020〕10号)(以下简称“网安十条”2.0版)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及目标任务

2019年6月,在第三届”强网杯”全国网络安全挑战赛期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促进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暂行)》(郑开管〔2019〕17号)正式发布,措施从房租支持、落户奖励、以商招商奖励、市场开拓支持、发展奖励、服务及研发平台支持、高层次人才奖励、金融支持等八个方面,全方位支持高新区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政策可操作性,政策研究中心牵头,结合政策执行一年来遇到的问题和网安企业、专业园区、产业专家和有关智库的意见建议,于2020年9月对原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形成了“网安十条”2.0版。

“网安十条”2.0版一是立足于原“网安十条”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基本保证原政策的支持内容和力度;二是重点提升政策可操作性,对享受政策的门槛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受理责任部门;三是结合区内企业反馈和智库专家意见,根据网安产业发展需求,对资源集聚、创新应用、人才引育等重点方面进行了加强。

二、重要内容的说明及适用范围

本政策亮点是扩大了惠及的主体、降低了政策的门槛、提高了扶持的额度、丰富了扶持的方式。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产业集聚奖励、办公场地支持、落户奖励、研发应用奖励、企业发展奖励、服务及研发平台支持、人才引育支持和金融支持。由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相关园区运营中心牵头组建高新区网络空间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项目评审认定、绩效评价等评定工作。

措施适用于经高新区网络空间安全专家委员会和管委会创新发展局(认定存量项目)、投资促进中心(认定新引进项目)认定的,从事网络安全领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且工商注册、财税户管、统计均在高新区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税收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及各类人才(团队)。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上级或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则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获得支持的企业需承诺在5年内不迁离高新区。

三、制定依据及标准

1.《网络安全法》

2.《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3.《郑州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郑政办〔2018〕89号)

四、其他说明

1.《若干措施》的有效期为三年。

2.解读机关:政策研究中心,解读人:曲翔,联系电话:0371-67983656。

2020年9月21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