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就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0-12-28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有利于高新区的文化企业扎根、发展、壮大,给企业注入一剂强心剂,2020年7月,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出台制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通知》)。就针对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所需材料等详细内容,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田鸿鹏接受记者采访。

问:能否详细说明《通知》中所涉及的专项资金奖励主体与奖励范围?

答:此次奖励主体为符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实施意见》)文化企业。具体奖励范围则在针对单项文化成果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包括广告企业资质及作品获奖奖励、原创网络游戏奖励、动漫影视衍生品新媒体发行及销售奖励,以及其他扶持奖励措施。单个企业各项成果奖励额度总和不超过200万元。

问:企业如何申报?申报材料要经历哪些流程?具体时间如何安排?

答:社会事业局在7月25日前下发2020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后,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由企业自愿申请,按要求企业将所有申报材料递送至企业所属园区运营中心,由园区运营中心对申报单位办公地址及各类证照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各园区运营中心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社会事业局,由社会事业局交呈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考察、论证、评审工作,并做出综合评价;11月30日前提出年度专项(奖励)资金初步安排意见,提交区财经领导小组审定。

问:申报材料都包括哪些?

答:对于申报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企业,除提交基础项材料外还需要提交《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材料。

基础性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成果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作品知识产权确认文书、近两年的 财务报表(新设或新迁入企业除外)、纳税证明、第三方审计公司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生成二维码)、诚信承诺书、所有基础性材料(诚信承诺书除外)皆验原件、收复印件。

其他证明文件包括申请电影原先放映奖励、电视剧、电影制作播出奖励、新媒体影视剧制作播出奖励、原创动画播出奖励、原创漫画发行奖励、原创网络游戏奖励、动漫影视衍生品新媒体发行及销售奖励在内的所有证明材料。(郑报融媒记者 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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