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财政支持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7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财政支持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及目标任务

1.随着国家自创区核心区和千亿级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建设,我区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相继获得上级和区级专项资金支持。

2.上级财政通过我区拨付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均要求我区不得挤占、挪用,加强资金监管。而目前没有进行专项资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存在政府和企业的权利义务不明晰,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对财政资金进行必要的监管,符合“既要优化服务,又要规范实施”的“两点论”要求,也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3.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做到政府诚信、企业守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重大产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实际,根据管委会要求,对1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制定本监管办法。

二、重要内容的说明及适用范围

本着规范、协同、高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切实做到既要合规,又要便利,政府诚信,企业守信。本办法提出了进行专项资金监管的依据、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对专项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根据各个部门的职责,提出监管内容。最后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提出责令整改、收回资金等措施。

三、制定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

4.《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郑发〔2020〕2号)。

四、其他说明

1.《监管办法》的有效期为两年。

2.解读机关:财政金融局,解读人:李悦,联系电话:0371-67986589。

2020年5月16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