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郑市监文〔2022〕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就贯彻执行《抽查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抽查工作,按时发起抽查任务。对于《抽查计划》中明确由高新区局发起的抽查任务,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市局相关要求以及我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抽查计划》中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自行制定抽查任务并组织实施。对于《抽查计划》清单内容方面的问题,各责任科室可以咨询市局对口处室,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注册科。
二、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部署抽查任务时,要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工作部署,探索开展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的措施,综合运用省级平台和各业务领域监管工作平台产生的信用风险分类接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精准性、问题发现率。
三、规范开展抽查工作并严格落实。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引》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加强随机抽查与执法办案的工作衔接,通过抽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提高转案率。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抽查的,要加强对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要全面做好抽查事项公开、计划公开、结果公开,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要在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四、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绩效考评中,各责任科室、市场监管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检查过程中的各项业务问题;对《抽查计划》中实施层级为高新区局的计划,各责任科室要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注册科将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对《抽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附件: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此件主动公开)
郑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