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3-00458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共监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 2023-03-29
  • 2023-03-29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混淆、虚假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的方案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打击混淆、虚假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根据豫市监明电【2023】6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高新区集中开展整治混淆、虚假商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要求,紧紧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竞争行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惩和有效遏制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重点

(一)以食品饮料、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混淆行为。具体整治内容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以商业促销、医疗和医美服务、校外培训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围绕群众投诉举报量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维护学生、老人等重点人群利益。具体整治内容包括: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3月25日开始至9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5日-4月10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舆论氛围,增强群众认知度,扩大社会知晓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9月10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收集梳理案件线索,确定查处重点,集中力量从严、从重、从快查办一批严重破坏公平竞争、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立规矩,敬效尤,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30日)。我局将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混淆、虚假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严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一定要充分认识其社会危害性,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案件查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把案件查处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查处大要案件,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整治过程中查处案件以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每月3日前将《整治混淆、虚假商业宣传专项行动案件统计表》报送至法制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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