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像记录开始时,摄录人员应当同步语音记录:“XX时间+XX地点+XX事由+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始”。
二、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当事人的相关证照时,应当使用规范用语:“您好,请出示XX证(照)”。
三、实施执法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告知的规范用语:“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
四、实施行政处罚前,告知违法行为人应有的法律救济权益及途径,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您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行政救济权利”或者“您可以在XX时间内向XX单位提起行政复议,XX时间内向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要求违法行为人签收法律文书时,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请您认真阅读法律文书内容,并在签名处签名”或“我已经向您宣读了文书内容,请您签字”。
六、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理后,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请您收好文书(或证件等)”。
七、应对妨碍执法语言规范:
(一)不配合执法时,规范用语:“我是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执法过程已全程记录,您可以拨打110或通过其他方式行使您的监督权,但您现在必须服从并配合执法工作。”
(二)遭到推搡、撕扯行为的情形时,规范用语:“我是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你的行为已全过程记录,已经涉嫌阻碍公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即刻起,如果停止阻挠行为,没有造成后果的,我们将不予以追究,请你控制情绪,理性对待。”
(三)不听劝阻,继续推搡、撕扯时,规范用语:“你不听劝阻继续妨害执法的行为,已被全过程记录,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你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将承担刑事责任。即刻起,如果停止阻挠行为,没有造成后果的,我们将不予以追究,请你控制情绪,理性对待”。
(四)一时行为难以控制时,规范用语:“请你控制情绪,执法过程已经全记录,我们已经报警,请等待公安民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