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公平、公正、有序的开展,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资助工作,把政府惠民工程、民生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我中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做好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方面,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如向学生家长发放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页、家长告知书(资助政策明白卡)、利用学期初和学期末上好“资助两节课”等多种方式全面告知学生和家长关于资助的详细政策,切实做到对困难学生一个不落、应助尽助。同时利用“慈善日”等活动针对区内特殊困难学生开展“西美高新、与善同行”资助项目,切实保证家庭贫困的学生享受到各项资助,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现将2021年资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全年学生资助资金补发工作
2020年度资助类别补发资金共计12.8万元。
1.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生活费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申请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共6人,补发资金6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年省局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助费。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95人,补发资金76000元。
3.高中阶段。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共23人,补发资金46000元。
二、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
2021年春季学期累计发放资金共计51.77万元。
1.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天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申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9人,发放资金4500元。
按照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生活费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申请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共7人,发放资金3500元。
按照郑州市户籍困境儿童标准,对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及父母残疾的学前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按照年生均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申请学前教育阶段郑州市户籍困境儿童学生共1人,发放资金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为梅生每年800元。申请义务教育阶段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共160人,发放资金64000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助费。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共54人,发放资金25875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国家基础标准50%确定。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共898人,发放资金359200元。
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共142人,发放资金36125元。
3.高中阶段。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共24人,发放资金24000元。
三、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
2021年秋季资助发放补助资金共计77.34375万元。
1.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学前教育保教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生活费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本学期申请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共6人,发放资金3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困境儿童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本学期申请郑州市户籍困境儿童共28人,发放资金14125元。
按照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申请义务教育阶段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共380人,发放资金152000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对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助费。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寄宿学生共283人,发放资金176875元。申请非寄宿学生共177人,发放资金885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国家基础标准50%确定。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共364人,发放资金227375元。申请非寄宿生402人,发放资金104562.5元。
3.高中阶段。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共7人,发放资金7000元。
四、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文件通知要求,本年度申请助学贷款人数共90人,累计发放贷款金额91.59万元。
五、资助开展活动类工作
1.“西美高新、与善同行”项目。9月份与民政慈善总会联合对高新区各学校困难学生开展2021双慈善日暨99公益日“西美高新、与善同行”项目救助活动,按照慈善总会每人1000元的救助标准,本次救助人数共100人,救助金额共计100000元。
2.“滋蕙计划”项目。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本年度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共17人,资助金额共计13000元。
3.“励耕计划”项目。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标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其中特别困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可资助2万-5万元;本年度符合申请条件教师共28人,其中一人符合特殊困难教师申请条件,资助金额为20000元,本年度申请困难教师资助金额共计290000元。
贫困资助工作是表达党和政府关心的民心工程,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本着严肃又认真的态度,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奉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积极踏实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改进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管理。同时,主动联络优秀兄弟单位学习钻研工作方法,讨教工作经验,把资助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完善,确保当前正在分析的工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