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
2、负责兵役登记、征兵工作。
3、负责辖区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具体组织实施。
4、牵头做好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
5、完成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