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办事处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核算管理;根据财政体制规定,负责办事处本级税、费的征收与管理;办理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业务,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跟踪问效;对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单位会计工作;全面做好村级委托的各项农村“三资”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审核监督委托村的报账凭证及审批程序,做好村集体的会计资料、票据等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做好村级财务印章和统一票据使用管理,指导做好财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