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全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
2、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指导各行政村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计生协会的工作。
3、依照相关规定做好生育服务证发放、奖励扶助及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工作。
4、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孕前优生、母婴保健和性别比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6、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各类统计报表和档案管理、资料整理工作,并及时准确变更相关数据。
7、依照相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8、完成上级部门及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