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4-0026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 机构,职能,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4-07-29
  • 2024-07-29
建设管理部内设机构及职能

建设管理部下设:办公室、建设管理中心(人防办、招标办、清欠办)、政府工程管理中心、消防审验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控尘办)、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运输科、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公租房中心)、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租赁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服务科。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电流转、综合保障等工作。

(二)建设管理中心(人防办、招标办、清欠办)。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承接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政府工程管理中心。统筹推动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

(四)消防审验中心。负责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五)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控尘办)。负责取得基本建设手续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渣土扬尘行业管理工作。

(六)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取得基本建设手续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及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七)交通运输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行业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负责对派驻的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承接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城市更新办公室)。统筹负责组织棚改旧改、城市更新等工作。

(九)住房保障办公室(公租房中心)。统筹负责住房保障行业管理等工作。

(十)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租赁市场管理科)。负责房地产市场及住房租赁市场行业管理。

(十一)房屋安全和物业管理科。统筹负责物业行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和服务科。统筹负责商品房预(现)售销售备案方面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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