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高新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组织协调高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解决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受理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责任追究的申诉。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查办妨碍辖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