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18-0000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规划,批复
  • 2017-11-07
  • 2017-11-13
  • 批复
  • 郑开管文〔2017〕265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区规划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郑高规规〔2017〕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C09-02和C09-04地块的开发建设,并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地下复合功能开发,原则同意对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二、合并C09-02和C09-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兼容的居住量与原C09-04地块的居住量保持一致,原规划的木莲路按照20米在地块内进行虚线控制,并修改相应的控制性指标。

三、请你局根据本批复加强后期规划和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2017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