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郑高规规〔2017〕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C09-02和C09-04地块的开发建设,并结合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地下复合功能开发,原则同意对高新区C09-02和C0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二、合并C09-02和C09-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兼容的居住量与原C09-04地块的居住量保持一致,原规划的木莲路按照20米在地块内进行虚线控制,并修改相应的控制性指标。
三、请你局根据本批复加强后期规划和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