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代建实施行为,高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10月19日印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开管〔2020〕7号),该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二年,目前试行期已满,财政金融局组织起草了《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6月3日(前期已征求过管委会有关部门意见)。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邮箱shenheb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2.通过书面来函,通讯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槐街6号南三楼;
3.通过来电反馈,联系人:张明勋,联系电话:0371-67996916;
附件:《郑州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