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内设机构、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其他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河南省、郑州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2024 年度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听取意见的法定程序。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本年度内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