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55号)要求,高新区法制局组织对2014年12月31日前管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5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