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内设机构、中心、园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1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法制统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高新区管委会对2021年5月30日前管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对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做好文件停止执行后的管理衔接工作;确因经济社会管理需要,实施部门应尽快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以保持政策和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附件:1.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5件)
2.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0件)
3.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件)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