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内设机构、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其他机构,各有关单位:
《郑州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郑州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