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18-00364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境,保护,烟花爆竹
  • 2018-02-05
  • 2018-02-06
  • 通知
  • 郑开管〔2018〕5号
  • 失效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高新区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2月5日       


 

郑州高新区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郑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郑州高新区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顺利实施,管委会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五洲任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管委会办公室、综治办、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分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市政局、行政执法局、社区管理服务局、商务局、房管局、建设环保局、消防大队和各办事处、园区管理办公室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禁放工作的开展,确保各区域组织健全、检查督导到位。各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落实有专人负责,安排有坚守的执勤力量,分片包格划分区域并明确观察员、责任人。

三、职责分工

(一)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造声势,宣传《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二)政法委:负责组织社区巡防,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

(三)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四)安监局:负责组织对烟花爆竹的综合监督检查、事故查处等工作。

(五)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六)社会事业局: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医院特殊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七)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八)市政局: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放及宣传工作。

(九)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在主要道路悬挂禁放标语等;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禁放工作。

(十)社区服务局:负责做好结婚登记人员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放宣传工作。

(十一)商务局: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二)房管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建设环保局:负责监测区内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

(十四)各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贯彻落实高新区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员和小区物业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办事处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社区、村委会重点做好社区、村庄居民的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电子屏、报纸、短信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发放《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禁放区内大街小巷每100米内要有标语、横幅;在区内主要交通道路设立禁放宣传站,组织宣传车在主要干道进行禁放宣传,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二是社区局、各办事处要组织好社区居民、村民收听、收看禁放相关新闻报道,郑州电视台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日,每晚郑州新闻联播后播放《郑州市禁放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每晚黄金时段打禁放宣传口号字幕;《郑州晚报》将连续刊登《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公安机关查处的严重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曝光。三是公安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办事处要组织社区、村委会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一是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公安分局配合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加强我区主要路口的执勤力量,在执勤中把注意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高新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一是2018年2月15日19时至2月16日凌晨1时、2月16日早上6时至8时、3月2日19时至3月3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办事处要组织社区、村委会的人员,分工包片,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要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一是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行政执法局要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工商分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安监部门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特别是各办事处和各单位物业小区、村委会要对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总责,凡发现违规燃放行为,通报到区办事处、物业小区、村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管委会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工作总结及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典型案例,于2018年3月2日前上报高新区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苏涛  17603871018   67806778

刘玮  176038711972  67126817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