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1号)要求,为确保法制统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高新区管委会对2017年6月30日前管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4件、失效规范性文件22件。现予公布。
对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做好文件停止执行后的管理衔接工作;却因经济社会管理需要,实施部门应尽快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以保持政策和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附件:1.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9件)
2.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件)
3.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2件)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