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22-0034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
  • 2022-07-22
  • 2022-07-22
  • 通知
  • 郑开防指〔2022〕31号
  • 有效
  • 2022-07-22
  • 2022-08-23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防指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气象台2022年7月22日7时30分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郑州市主城区降水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2日9时启动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自7月22日10时起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郑州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需开展以下行动:

当满足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条件时,由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主任组织会商后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区防指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请郑州市防指启动市级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接受其指挥,配合市防指进行应急处置。

(1)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主任组织应急管理局(环保安监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规划住建局、创新发展局等部门参加会商,实时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区防指副指挥长、区防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

(3)区防指贯彻落实郑州市防指发布的加强防御工作通知,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

(4)区防指派出工作指导组,指导防汛抢险救援工作。应急管理局(环保安监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国土规划住建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受灾区域增援。

(5)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区防指。

(6)应急管理局(环保安监局)、城市管理局、国土规划住建局、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创新发展局、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十一支队、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应急指挥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城北供电公司做好所辖设备电力保障工作。

(7)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影响办事处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等工作。

(8)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区防办根据郑州市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每3小时报告天气预报,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农业农村局每3小时报告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适时开展洪水预报;国土规划住建局每日16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应急管理局(环保安监局)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国土规划住建局等单位派员进驻区防指。区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9)区防指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协助各办事处转移安置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必要时请求市防指支援。区防指每日17时向郑州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