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单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高新区管委会已分别于2018年8月28日以郑开管文〔2018〕172号文批复了《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2019年3月27日以郑开管文〔2019〕77号文批复了《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因国有企业改革业务重组,根据有关会议纪要精神,同意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单位由原“郑州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批复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11月18日